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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学校防控甲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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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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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学校防控甲流方案

  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于22日印发各地教育、卫生工作部门。《方案》指出,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校内感染病例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和高校等可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方案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行了“未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出现校内感染病例”等”三种情况的划分。在针对“出现校内感染病例”的学校,又根据疫情出现的特点详细划分了三类情况,并对每一种学校疫情发生的情况都提出了具体的防控措施。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曾光说:“一旦出现问题,人们根据方案就能知道应采取哪些措施,采取措施的原则,具体采取多大范围,这就保证了防控工作更加科学有序。”

  方案明确,未发现疫情的学校要制订预案、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防控技术培训和演练,加强防疫物资准备,积极普及防控知识,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落实晨检制度以及建立信息沟通和预警机制等。

  吴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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