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未必能降低房价
有媒体和专家解释,物业税可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将降低房价,同时也会遏制房地产投机。这种说法,也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让公众充满期待。实际上,正在推进的物业税改革,不会将土地出让金并入其中。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仍需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
物业税和土地出让金是完全不同的范畴。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解决的是土地市场配置和土地产权交换问题;而不动产税(物业税)的目的是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保有成本,促进集约利用,解决的是收益再分配问题。因此,不能互相替代,开征物业税并不会取消土地出让金。
而且,以物业税取代土地出让金也不具备操作上的可行性。取消土地出让金,政府将如何分配土地资源?是否又将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无偿分配体制?如果政府无偿分配土地,也就意味着土地不是财产,土地使用者就无法将其作为资产转让、抵押,也将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
目前,中国的物业税改革正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将中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加以整合,建立统一的物业税,并对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进行市场化的改革,这个方向是确定的。物业税的开征不论是在短期还是在中长期,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对房价的实际影响还很难说。 杨夫立
征收物业税不如征收空置税
说征收物业税可以“调整社会公平尺度”,不知是否可以理解为,买大房多收物业税,买好房多收物业税。如果是,是有点儿“公平”的意思。但想想,这里头恐怕还是有问题的。其一,若是买房自用,大款们买得起别墅,还交不起物业税吗?只有工薪阶层、小老百姓才在乎物业税的增加。其二,若是买房为“炒”,加了物业税与他何干,他转手再卖出租出房子时,仍会照样将价码加上去。一句话,这个“公平”,还是穷人肉疼,特别是买了房子自住的穷人肉疼。
说征收物业税可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不知说的是不是征收物业税,该炒房的就不炒了,房价就落下来了,而穷人马上就能拿出有限的血汗钱弄套房子住了,“资源”就活了。但可能吗?照这些年的经验看,这多半是画饼充饥,纯属“畅想曲”。而要说“资源合理利用”,现在的空置房很多,恰恰是这些资源在闲置在浪费。这里的“空置”又分两种,一种是倒房炒房子的,手里多余的房子空置着,当然就谈不上什么“资源合理利用”。而这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买了租出去的,这恐还不能说“资源”没有“利用”。而除了这部分,便是拿了房子空置着在待价而沽的名副其实空置房。除此之外,倒是还有一种必须十分关注的,就是房地产商手里的空置房!即造了而没卖出去的!这才是最大量最可怕的空置房。这才是最大的资源浪费。首先是地在他们手里,“空置”着,没有“利用”,其次是银行的贷款被他们的空置房“占”着,出不了效益。何不让他们交物业空置税?! 朽 木
物业税可能“拆散”百万家庭
在一些发达国家是征收物业税的,但中国与各国情况有很大不同。在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如贸然开征此税,难度很大,甚至会造成社会不安定。
首先,税法应是全国统一的,若征此税,农村中宅基地盖的自用房征不征?如果不征,江苏、浙江一带农村的私人房子很多已是别墅、三四层楼,几百平方米之规模了,不征合理吗?如果征,则中国广大农民大多数还很不富裕,农业税都免了,又冒出个物业税来,怎么得了呢。其次,如果仅在城市征此税,那按什么征,按人均面积征,人均面积超过多少才征呢?还是按户均房屋征。如果按户均房屋计算,有的人虽仅一套房,却是豪华别墅,不征他们的合理吗?再次,按户均住房征,那仅一套房的人征不征?我国多数城乡居民仅一套住房,房价涨来涨去,都仅仅是纸上富贵,自己未得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平添一笔税呢?
另外,对第二套房征物业税,主要是企图压那些人卖掉一套房,但如果家里有个14岁~17岁的小孩怎么办?孩子都要结婚的,现在先卖掉一套,等几年后,孩子要成家了,再买回来吗?如果那时涨了30%~50%呢?我看100%的家庭是不敢卖掉的。
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第三套更要征税,为了避税,为了给小孩留下房子,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夫妻小孩还是一家人,晚上非法同居在一起,但法律上早已妻离子散了。因此,我劝有关部门对此要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听听居民之意见再决定。 谢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