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物业税保护公民合法私产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傅蔚冈
从目前公众对物业税的讨论情况来看,焦点集中在物业税是否能平抑房价等问题上。这样的讨论固然有意义,但如果仅仅将物业税的意义限定在平抑房价这些可能并不存在的功能上,将会妨碍我们从更深的层面上理解物业税这一现代各国普遍采用的基本税种的意蕴。讨论物业税,只有将其与保护公民合法私产相联系,才更有意义。
在现代社会,法律对财产的保护更加全面和深入,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关系比以往更加复杂,财产的形式也更为多样。财产权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物”,而是一个复杂的权利束,是一种由法律创立的社会关系,是一连串由立法机关和司法机构创立的规则。当然,如果一个政府在增加赋税的同时却无法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那么这样的做法就值得质疑,且相关税收能否持续也是一个问题。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和现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就当下中国而言,物业税的出台绝不仅仅是为了平抑房价、扩大政府收入,更应该成为保护公民合法私产的利器。
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各地的地产逐渐升值。地产升值相伴而生的就是个人所持有的财富的增加,而房产已经成为绝大部分人所拥有的最为重要的财产。与地产价值飙升的同时还伴随着政府和个人在相关问题上的争议。这些年,以房屋拆迁和居民安置为中心的城市拆迁冲突,一直困扰着各级地方政府,争议的核心就是对地产价值的估价:无非是征收者不愿意多补偿,而被征收者不愿意少获得补偿。物业税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此类纠纷。
征收物业税可调节贫富差距
物业税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经济手段。对一种经济调节手段,不能简单地说它是好是坏,说它该不该存在,而是应该为它设计未来:应如何存在,如何调节经济。
国家提出研究开征物业税,其目的在于调控经济、稳控房价,让虚高的房价降下来,让离谱的房价回归理性,引导人们合理利用住房资源。根据经济学原理,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房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在国家出让相同数量的土地、开发商开发相同数量房产的情况下,炒房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供求关系。所以,笔者认为,物业税的开征出发点应放在遏制炒房行为、调节贫富差距上,要让最大多数的老百姓得实惠,这样的物业税应该收。
我们经常从媒体看到,某地购房团一次性买下某个住宅楼、甚至几个住宅楼,而现实中还存在着普通老百姓连第一套住房也买不起的现象,贫富差距确实存在。要使物业税真正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对不同的消费者还应区别对待,对于前者那样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炒家,应该适用高税率,对于后者那种以居住为目的的普通百姓,则要适用低税率甚至零税率,这样的物业税才真正体现执政为民。 李继峰
回归房屋保障消费功能
众所周知,房屋的基本功能是满足住房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征物业税,就意味着谁占有物产谁付出代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让过分占有付出惩罚性代价,这无疑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可以让房屋回归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费的功能上来,对于遏制炒房以及非居住需要的购房需求有较大的作用。
必须承认,目前社会上反对将房产价格打压下来的理由,往往是认为房产是一种投资品种,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商品房价格应由市场来决定。这也是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把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中的原因之一。
其实,衣食住行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说到底,房子是用来满足人的第一层次的需要的。现实情况中,确有一部分人投资(机)于商品房,或消费与投资两者兼而有之。但这毕竟是少数,买房对多数居民来说,只是消费不是投资。一般人连消费都困难,投资又从何谈起?不能用住房作为投资品的特殊性,来代替或否定它作为消费品的一般性。
为此,从全社会层面来看,开征物业税就是在增加奢侈住房的拥有和使用成本,实际上也是对资源分配的再次调节。让多占有资源的人付出更多的成本和代价,以保障大多数普通人和低收入人群的权益,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毕 舸